
編輯揭露:本篇為示意案例,不代表實際地主或建商出價。 本文中的情境圖片由 AI 生成,不是特定真實基地、客戶或現場實拍。
法規先確認:乙建最高建蔽 60%、容積 240%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乙種建築用地原則上建蔽率不得超過 60%、容積率不得超過 240%;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可酌予調降。是否能用滿,還要看臨路、退縮、地勢、停車等個案條件。
示意基地條件:180 坪 × 240% = 432 坪
假設基地面積約 180 坪、面寬 12 米,單純乘算可得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上限約 432 坪。432 坪不是實際總樓地板,也不是建商最後可銷售的坪數。 若有地下室、樓梯間或依法得不計容積部分,計算還會更複雜。
真正容易卡住的,是 6 米現況通路
如果面前現況通路約 6 米,但產權與可否指定建築線尚待確認,建商無法只憑道路外觀看作確定建築基地條件。應先調地籍圖、土地謄本、道路權屬及建築線相關資料,再由建築師確認。
單獨出售或鄰地整合,如何判斷?
先以合法可行的基地條件做兩種方案:單獨開發與鄰地整合。比較的不是漂亮的戶數想像,而是可以核實的產品配置、營造成本、施工風險、可銷售面積與市場成交實價。
2031 國土功能分區與土地買賣
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已將分區圖公告期程展延,未公告前仍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相關制度管理。過渡期間仍可評估合法申請,但不保證變更一定會過,也不是所有土地會增值。
資料來源與更新依據
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 25 日。法規、實際審查及申貸結果請以主管機關和個案資料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