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確認:死亡時留下的是什麼權利?
被繼承人生前與建商簽訂房地預定買賣契約,但在建案完工交屋、房地所有權移轉前死亡,死亡時主要留下的是依契約請求建商未來交付房地的財產權利,而不是已完成登記的房屋、土地所有權。這項契約權利仍屬遺產,不能因為財產參考清單沒有列出就省略申報。
不是看到契約總價,就把總價全部列入
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7月31日說明,該預售屋契約權利價額,以截至被繼承人死亡日累計已付建商的各期房地價款計算。官方案例為契約總價7,000萬元、死亡日前已付2,300萬元,應申報2,300萬元債權;不是直接申報7,000萬元。
最容易漏掉:一般財產清單未必看得到
家屬應主動確認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簽過預售屋契約,並向建商查詢付款情形。建議整理房地預定買賣契約、各期發票或收據、銀行匯款紀錄、建商繳款明細,以及截至死亡日的累計已付房地價款。
Lawrence 房產重點整理
一、確認契約與產權狀態。二、釐清死亡時留下的契約權利。三、核對死亡日前累計已付房地價款。四、主動向建商調閱付款資料。五、檢附契約與付款證明辦理遺產稅申報。每案契約、付款進度、解除或承接條件不同,實際仍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家人過世留下預售屋,遺產稅怎麼報?常見問題
家人過世時預售屋還沒交屋,需要申報遺產稅嗎?
需要。交屋前留下的預售屋契約權利屬財產權利,仍應列入遺產申報。
預售屋遺產價值一定等於契約總價嗎?
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7月31日說明,應以截至死亡日累計已付建商的各期房地價款計算契約權利價額,不是直接用契約總價。
財產參考清單沒有預售屋,就可以不申報嗎?
不可以只依財產參考清單判斷。家屬應主動查找契約、付款紀錄並向建商確認,以免漏報。
官方資料與專業提醒
可參考財政部|生前購買預售屋,遺產稅申報方式報您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稅試算。本文更新日期為2026年8月11日,內容不構成個案法律、稅務、地政、建築或核准保證;金額較大或權利複雜時,請向主管機關、律師、地政士、會計師或適格專業人員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