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原則上應作農業使用
農業用地受土地使用與農業相關法規管理。農業生產、農業設施、用途變更及稅賦優惠,各有不同條件,不能用「自己的土地想怎麼用都可以」來理解。
變更用途要符合條件與程序
農地要改作非農業使用,須視分區、區位與計畫內容,依法提出申請並經核准;不是繳一筆費用就一定能變更。未先查清楚就整地、堆置或作其他使用,可能衍生裁罰及恢復原狀問題。
農舍不是想蓋就蓋
興建農舍涉及申請人資格、農地面積、農業經營計畫、建築位置與農業經營用地比例等規範。農業部公開說明指出,農舍應與農業經營結合,農業經營用地原則上不得低於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九成;實際仍以申請時法令與主管機關審查為準。
規劃前先做三項確認
一、確認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二、查現況是否符合農業使用。三、若涉及農舍、農業設施或變更,先向農業、地政、建管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確認。
官方參考資料
可參考農業部農地農用說明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本文為一般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或建築許可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