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過30年、沒有電梯」不代表可以跳過危老結構評估。危老條例第3條適用都市計畫範圍內,符合特定條件的合法建築物;新竹市、竹北市老公寓與透天屋主應先確認建物合法性與評估結果。
法定三類適用條件
一是主管機關通知限拆、應補強或拆除等危險建物;二是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三是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昇降設備。三類不是「屋齡30就自動通過」。
評估不是自己拍照就算數
符合第二、第三款的結構評估,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評定的機構依規辦理。外牆剝落或室內壁癌雖可能是警訊,但不能取代正式耐震評估。
申請以前要取得哪些同意?
依第5條,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是核心門檻。共有、繼承未辦、抵押、租賃與未保存登記等情形應先逐一釐清。
在地初步建議
新竹市東區、北區與竹北成熟生活圈屋主,可先準備地籍謄本、建物謄本、使用執照或其他合法建物證明及現有戶數資料,交由建築師與專業人員檢查。
常見問題 FAQ
30年老透天沒有電梯就一定符合危老嗎?
不一定。第3條第三款仍涉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其他法定條件。
共有土地只有一位不同意可以送件嗎?
原則上需取得法定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一般裝修或拉皮等同危老重建嗎?
不是,危老是依法辦理重建計畫,與外牆修繕或室內裝修不同。
參考資料
更新:2026 年 10 月 29 日。法規、價格、進度及資格以主管機關、銀行與個案正式文件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