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說明:文章更新於 2026 年 10 月 26 日,依可核對的法規與資料整理。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替代個別銀行、地政士、律師、會計師或主管機關判定。
自住 1% 是有條件的最低稅率
房屋稅 2.0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採全國歸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符合自住條件房屋原則上不超過 3 戶,自住用途需沒有出租或營業、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依法設籍。
全國僅持有 1 戶符合條件的自住房屋、房屋現值又低於當地標準,才可能適用 1%;其他符合自住要件者一般為 1.2%。
每年 3 月 22 日前的兩件事
要適用當期自住用優惠,一般須於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通常 3 月 22 日,遇假日依法順延)辦竣戶籍登記並申報。單純把房子當居家使用、但沒設籍或沒申報,不保證稅單會自動變成自住稅率。
多屋家庭先做全國盤點
先列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全國各房屋與實際用途,再確認是否出租、營業及戶籍登記。地方非自住稅率級距依縣市規定及個案使用情形認定。
常見問題 FAQ
有住在房子裡就自動適用 1% 嗎?
不會。還要符合戶數、戶籍登記、房屋現值及申報期限等要件。
想申請自住稅率什麼時候辦?
通常需在當年度 3 月 22 日前完成設籍及提出申請,遇假日依法順延。
查核資料來源
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10 月 26 日。政策、稅務與契約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個案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