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南店面、廠辦或倉儲若設有「最高限額抵押權」,謄本上登記的最高額度不等於實際欠款;出售前應確認銀行結算、清償與塗銷流程。
最高限額抵押權不是一般貸款餘額
《民法》第881條之1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係擔保一定範圍內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範圍內設定的抵押權。謄本的最高限額不是目前實欠金額,還可能涉及往來額度、擔保範圍和債權確定狀態。
先取得銀行核對資料,再設計交易付款
出售前應由所有權人與貸款銀行確認目前債務餘額、應清償範圍及預定清償日金額,核對是否有其他受擔保債權,並請地政士與銀行協調塗銷文件與付款條件。
過戶、清償、塗銷的順序要寫清楚
交易價金可能透過履約保證專戶、銀行代償或其他約定方式安排,是否於過戶前後清償與塗銷,應依各銀行、買賣雙方及地政士作業流程確認;不能一概寫成「先過戶再付尾款」或反之。
Lawrence 的商用物件檢查重點
除抵押權以外,需一起查看廠辦用途、建物使用執照、現有租約、土地使用分區及實際點交條件。成交可行性不應只看開價或登記設定金額。
常見問題 FAQ
設定最高限額3,000萬,代表欠銀行3,000萬嗎?
不代表,這是最高擔保額;實際債務應向銀行取得結算資料。
有最高限額抵押權就不能賣嗎?
不是。可安排交易,但應先確認清償、塗銷及價金控管條件。
資料更新:2026 年 10 月 28 日|本文為公開資訊與在地專業解析,個案仍以主管機關、銀行及正式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