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最新謄本與產權
核對土地所有權、持分、抵押權、地上權與其他登記限制;最新謄本與地籍圖應在簽約前再次取得,避免以過期資料判斷。
二、分區與可建築用途
都市計畫住宅或商業區,以及非都市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適用不同法定規定;「建地」不是唯一正式土地使用分類。先查建蔽率、容積率、地目及用途,鄰地能蓋不等於自己地一定能蓋。
三、道路、建築線與臨路
現況有人通行的巷道,不必然等於建築法規認定的道路。必要時向建管機關申請建築線指示,並評估退縮、既成道路和私人通行權。
四、土地增值稅與其他稅負
一般土地增值稅按土地漲價總數額累進課徵 20%、30%、40%;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條件者,可另申請優惠稅率。純建地與合建案件不可直接假設符合自用優惠,另須檢查房地合一所得稅適用與否。
五、地上物及交付範圍
既存農作物、鐵皮屋、租約、越界圍籬、占用等,應列明清空期限、拆除責任、補償和點交方式,必要時附照片與現況附件。
Lawrence 的流程
先調登記、再查分區、現場勘查、稅費試算,最後才議價和訂出付款條件。
來源與資料更新
資料整理日期:2026 年 10 月 24 日。各數據僅代表所註明的樣本、日期與統計口徑,非即時報價或收益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