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一次:面積較寬、原則上限用一次
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上限;仍需符合自用、設籍、出售前一定期間未出租或營業等法定條件。
一生一屋:可再次適用但條件更嚴
已使用一生一次後,若都市土地不超過15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350平方公尺,且土地持有、戶籍及住宅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未出租或營業,家庭名下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才有機會再適用。
簽約前先做資格確認
一生一屋須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不可分次。登記名義、婚姻與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都可能影響資格,應請所在地稅捐機關書面確認。
資料查核(2026-09-28):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珍惜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一生一屋。法規、稅率與個案認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書面文件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