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兩套制度
財政部資料也曾以「外界俗稱囤房稅2.0」說明新制;理解時應回到房屋稅條例與官方政策內容,不要只看簡稱。
非自住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提高為2%至4.8%,並由地方政府依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跨級距後是全部戶數適用對應稅率,不是分段計算。
自住與出租仍有差別
全國僅持有一戶、符合自住要件且房屋現值未超過地方門檻者,稅率可降為1%;一般自住合計三戶內為1.2%。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等特定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戶籍與申報期限應逐年向地方稅捐機關確認。
資料查核(2026-09-28):財政部|房屋稅2.0改革重點、財政部|房屋稅2.0常見問答。法規、稅率與個案認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書面文件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