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管理署於2026年10月13日公告民國116年(2027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時間為2027年1月1日上午9點至12月31日下午5點。符合公告條件的舊戶由系統帶入申請,新戶則須依公告提出。竹南、頭份、新竹與竹北租屋族,應先核對「承租人、房屋與契約」三件事。
收入與自有住宅怎麼看
原則上家庭成員應符合無自有房屋等資格;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所在地最低生活費3倍,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為3.5倍。部分共有、毀損與危險建築有法定例外,不能用一句「有房就沒資格」判斷。
舊戶不是完全不用管租約
符合公告舊戶定義者可由系統帶入,但租約消滅、續約、搬家及補正時,仍須依公告檢附116年有效契約及必要資料,不是無條件永久續領。
房屋也有資格門檻
需符合房屋稅籍、建物登記或合法證明、居住使用等規定。合約不得虛假,房東或所有權人不能是房客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頂樓加蓋是否合格不能單看照片,應依個案文件判斷。
房東擔心查稅怎麼處理?
申請租補是承租人的制度權益,稅務與出租管理仍應依法處理,不能把租補當作全面免稅保證。房東可盤點合法出租、租賃所得與公益出租人資格,必要時向稅捐機關詢問。
常見問題 FAQ
2027年租金補貼何時開始?
2027年1月1日上午9點至12月31日下午5點,依國土管理署2026/10/13公告。
舊戶要重新送件嗎?
符合公告定義者會帶入,但租約變更或不再有效仍可能需補正。
已租房沒有稅籍就能申請嗎?
未必符合公告住宅條件,需先確認稅籍、合法證明與用途。
參考資料
更新:2026 年 10 月 29 日。法規、價格、進度及資格以主管機關、銀行與個案正式文件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