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工廠歷史,不等於一定污染
示意案例的舊加工廠已拆除多年,買方因過往製程不明而要求查證。合理做法不是先承諾「沒有污染」,而是確認工廠類型、原料、儲槽、廢水與廢棄物處理區等歷史。
先查公開資料,再決定調查範圍
可先查環境部公告污染場址、歷史航照、工廠登記與地方環保資料;但未被公告列管,不等於經專業檢測確認無污染。若用途或現場有疑慮,應由環境專業機構規劃採樣。
檢測要有目的、範圍與方法
土壤及地下水調查應依過往製程與可能污染物設計採樣位置、深度與檢測項目。單一表層樣本不能代表整塊土地,報告也應說明限制。
案例提醒
本文不表示任何特定土地無污染,也不能用示意案例替代法定調查。若發現污染或場址列管,應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主管機關要求處理。
土壤查證常見問題
土地沒被公告為污染場址,就代表安全嗎?
不一定。公告查詢是重要的第一步,但未列管不等於已完成個案環境調查。
地主可以自己挖土送驗嗎?
交易或法律用途的調查宜由具能力的環境專業機構設計採樣與品質管理,避免結果缺乏代表性。
查到污染後還能交易嗎?
須依污染狀況、列管、責任、整治與使用限制個案判斷,並完整揭露及尋求法律與環境專業意見。
官方資料與專業提醒
可參考環境部|公告污染場址查詢。本文為一般案例情境與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地政、建築、環境、稅務、價格、成交或核准保證;實際處理前應依最新登記、法規、契約、檢測與現場條件,由主管機關及合格專業人員確認。
